当我再爱你的时候,我依然做了同样的抉择~~~  

   

辉是一个很平凡的傻小子,
和平常人一样过着日出而作,
日落而息的平凡生活。
但是,有个人,让辉的日子起了微妙的变化.
那个人就是~~~“萍”。

萍一直以来在辉的心中都是一个很好,很好的女孩~~所以自然而然,辉在求学时期,
当然也对萍张开过追求~~~~可惜的是这个傻小子的爱情观怪怪的,那时候当萍告诉他,有心上人时,
辉竟然选择了祝福和鼓励萍去和心爱的人在一起~~~~自己却承受着悲痛的袭击,笨蛋一名。

今天在工作的时候,msn竟然奇迹般的弹出了一个躲藏在friend list 里很久的但已经4年
没联络的她“萍”所发来的讯息,萍问我有没有兴趣参加一个三天两夜的活动。由于事隔多年,
辉对萍已经没有以前那份爱的感觉~~~有的只是友谊。所以辉和萍就因为msn的便利而从新联系了~~~~~^_^。

在几次的交谈中,辉得知萍原来在前些日子里和男友分开了, 虽然萍说他已经没事了,
但是辉心里知道,萍是在掩饰这她自己的那道伤口,为什么辉那么肯定?因为辉了解萍。辉一直以来都有
个很不好的性格,就是只要是女孩,就算是刚认识的,也绝对会对她们好到让人容易误会他是不是在追求人
家,所以经常为了这点误会而要解释无数次!!!真是可悲的性格~~~~哈哈!

自然,辉对萍也一样充分的表现了他这种烂性格.因为萍是他重视的朋友,所以辉一直尽他所能的帮助萍.
因为辉不希望萍不开心。^_^ 但其实辉对萍的那份感觉已经起了变化,就连辉自己也还未发觉~~~~~~

某一天,由于辉天生的八公性格的影响以及凡事问到底的烂性格驱使下,萍终于告诉辉其实最近她有心上人了。
辉听了之后,其实心里是有点失落的,但是这时候的辉并还没发现原来他已经再爱上了萍,于是辉就一直鼓励萍,
叫萍给那个男孩一个机会等等的~~~~ 

在过了一段日子后, 辉终于也发现他自己已经不知不觉中再爱上了萍~~~之所以会发觉~~那是因为平时对萍的
那种关怀,还有每次鼓励萍去接受那个男孩的后,心里总是有着莫名的落寞以及悲痛~~~~随着这种痛的感觉越强烈,
辉就越可定他已经爱上了萍~~~

在经过了一段思考后,以及看到每当谈到那个男生的时候,萍总是会很开心.因此,辉决定让萍开开心心的过.
所以,辉在和萍的一次msn里给萍许了一个承诺~~~辉写道“只要你愿意,我愿意守在你的身旁,守护你,
呵护你直到你的幸福降临~~~~然后默默地给你我最真~~~最诚得祝福~~~然后静静的离开你的心里,在你看不到,
摸不着的地方,默默的守护~~~~~”。辉这个傻仔竟然还把这段句子分成两段来进行=.=!! 真的有病。

他告诉萍说:“只要你愿意,我愿意守在你的身旁,守护你,呵护你直到你的幸福降临~~~~”
这是我现在决定实行的第一步,当你们在一起时,我会继续完成我的承诺“然后默默地给你我最真~~~最诚得祝福~~~
然后静静的离开你的心里,在你看不到,摸不着的地方,默默的守护~~~~~”。

辉一直坚守着这个承诺~~~依然继续的鼓励着萍去接受那段也许就在门外徘徊的幸福~~~~~
每天总是嘻皮笑脸的面对萍,但是心里的痛却一次比一次的重!而且每次和萍见完面后~~~心情总是很低落,虽然一直对自己说
“这些痛不是什么,只要她开心就好”,可是呢,还是有好几次眼泪都快要不受控制的流下来了。

毕竟,眼看自己爱的人和其他人一起已经够不好受的了,现在还要自己亲手去撮合他们~~~ T_T

一段日子的过去,萍心仪的男孩终于也有所行动了,萍因此而感到开心,这一切一切都看在辉的眼里,
虽然辉依然继续希望萍可以和那个男孩在一起,但是在辉的心里,这个伤口已经不能再掩饰了,因为已经伤痕累累~~~~
现在的辉已经感到力竭了,因为这个伤口一碰,就痛入心扉。唯一可以安慰的就是看到萍那个开心的笑容。

如果说,人的感情就像一条长长的地铁轨道,车站就是你寻找依靠的停留点,那么我想,我是时候从新搭上
这列继续前进的列车,看着站在车站的你幸福的牵着男孩的手,那份幸福围绕着你们的身旁,我的step2看来是时候履行了。
我会在列车里静静地等待,在不惊扰您情况下,随着列车慢慢的离去,不给你留下什么,只给你留下我最真,最诚的祝福~~~
飘荡在空气里~~~~~“萍,愿你幸福~快乐~”。

 

 

辉的心底话~~~~~

萍~幸福是要争取的,可惜我放弃了这个每人都会拥有的权利,因为我缺少爱你的勇气~~~~~如果我拥有牵着你的手的权利,
我会对你说:“我也许不能一直牵着你直到永远,但是我绝对愿意尽我一生所能,把你牢牢的牵着,决不放手。除非放手的是你~~~~~”。
可惜,上天给我开了个玩笑,两次爱你的时候,你都已经拥有心上人,所以当我再爱你的时候,我依然做了同样的抉择~~~
选择了放弃,选择了祝福~~~~~

 

因为爱你,所以我不管身心所受的伤害多深~多重~多痛~~~只要所做的一切~都只为了让你幸福,快乐。那么再重的伤痛也是值得的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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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